“一禁了之”是简单粗暴的管理思维

2013-11-15 15:22   光明网-时评频道 投搞 打印 收藏

0

作者:段思平

从宿舍到教室步行需10多分钟,为了方便,小成(化名)特地买了一辆自行车。谁料,小成推车进校园时却被保安挡在门外。近日,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小成称,该校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,甚至有学生把自行车停放在宿舍被没收。(11月11日《海西晨报》)

实事求是地说,自行车对校园环境不是没有影响,比如车辆乱停乱放有碍观瞻、自行车在人流高峰期可能威胁校园交通安全等。一禁了之,当然能最大程度地规避问题,简单高效、一劳永逸。然而,这绝非解决问题的办法,而是绕着问题走的消极思路。

既然自行车在校园里被广泛使用,说明广大师生确有使用代步工具的需要,一味禁止,于校方管理起来自然是方便了,于师生而言,只会带来不便。问题已经摆在天平的两端,应采用切实有效措施让天平平衡,而不是拿掉其中一边的砝码,导致一边倒的局面。

某些管理者大抵也知道“禁令”的不便,所以只禁学生的“两个轮子”,而不禁自己需要的“四个轮子”——申请了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车辆、学院公务车辆等车辆依然可以通行。

其实在很多大学校园中,骑行都是最常见的风景,校方的管理应该着眼于提供相应服务规范校园内骑行秩序,比如安排专人对学生的自行车进行摆放管理,监督学生将自行车停在指定区域,规定校园骑行区域等等。通过提供服务来疏导,比一味用强制手段去堵截要高明得多。

这就是“管理式服务”与“服务式管理”的本质区别:前者的出发点是节省管理者的成本,总是想方设法地强加限定和管制;而后者则从被管理者的角度出发,通过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实现管理的目的。由此可见,对于此前校园内因自行车产生的种种问题,一些思想懒惰、行为懈怠的管理者同样难辞其咎。管理者不能总把问题推到被管理者身上,而应该着眼于提供善的制度和好的管理。(段思平)

  • 关键字
  • 责编:swchina

  • 微博推荐